(綜合報導)朝野立委昨審查軍人年改案,其中「離婚配偶請求權」條文規定結婚超過2年,離婚配偶可依婚姻所佔年資比率,要求1/2退休金。藍委質疑,這雖是先進立法,但已引起社會很多爭議,在釐清前不應通過修法。就連國防部長嚴德發、退輔會主委邱國正都持保留態度。
退輔會也不支持
藍委曾銘宗質疑,修法只針對軍人,如果軍人配偶在民間有高收入、年薪有幾千萬,但離婚後軍人卻不能有請求權,違反職業平等原則;而且離婚相關規定已在《民法》規範,應依《民法》處理。嚴德發也認為,應從情理法多層面考量,相關規定應回歸《民法》規範。
藍委柯志恩說,這是很先進立法,但台灣目前的情況不配先進的立法。也有藍委擔心可能造成有心人與軍官、士官假結婚,以騙取退休俸的請求權。邱國正明確表示「並不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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