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嶽譴責﹕行為或涉犯性騷擾
(香港十日電)尖沙嘴消防局傳出消防員涉集體性侵犯同袍,受害人遭多次強行手淫,不甘受辱報警。事件前日曝光後,消防處行動升級,涉事7名消防員由調職變成今日起停職,但在警方調查期間,可獲發全數薪酬。保安局長黎棟國及消防處長黎文軒均對事件表示關注,黎棟國表明不認同任何不文明行為,而黎文軒則稱會嚴肅處理,處方在警方完成調查後會進行紀律聆訊及行動。
平機會主席周一嶽昨亦表關注,直指無法容忍報道的集體欺凌行為,且可能涉犯《性別歧視條例》下的性騷擾條,該會呼籲有需要者可作投訴。他強調,必須公平對待每個人,對性侵犯行為予以強烈譴責。
消防處前日流出一封內部電郵,指尖沙嘴消防局B隊的1名消防隊目及7名消防員今起被調職;另有一份內部文件則披露該局1名消防隊目及6名消防員分別於昨日及今日調至長沙灣、牛池灣、寶琳、旺角、順利、啟德、大赤沙消防局。
處長﹕警調查後 內部聆訊
不過,身處北京交流的消防處長黎文軒昨表示涉事消防員今日起停職,強調是個別事件,部門不容許這些行為發生,會嚴肅處理,如有同事犯紀律違規,「不會姑息,會一視同仁」,待警方完成調查後,會進行紀律聆訊及作相關行動,消防及警方亦會調查傳閱的相片中,事件是否屬實。
同處北京的保安局長黎棟國昨稱,不會認同任何不文明的行為,但不認為事件是廣泛事件。
據了解,消防處經初步調查後,顧及受害人情況先調職,但再經調查,搜集得更多證據,終決定涉事人員要停職。據悉,被停職的7名消防員中兩名年資較淺入職3至4年,3名年資6至7年,1名消防員及1名消防隊目年資更長達17至18年。
據《消防條例》,消防員行為不檢或有損紀律,或作出可能會損及消防處聲譽的行為,則屬違紀行為,經調查確認後,視乎嚴重性可被判處額外職務至革職不等。
消防處指,任何被停職消防處員在所涉案件調查期間,可獲發全數薪酬,如涉事人被控觸犯不當行為或刑事罪行,一般會被扣起一半薪酬。一旦涉事人被裁定刑事控罪罪名成立,而罪行嚴重程度足以令其被革職,處方即會扣起其全部薪酬。有資深消防員表示,紀律聆訊決定一般都跟隨警方調查結果及法庭判決,即如警方不作檢控或在法庭被判無罪,相信紀律聆訊亦可「甩身」。
警方早前表示,6日(周二)接獲一名男子報案,稱被多名同事欺凌,案件暫列作「求警協助」,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暫未有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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