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報導)接連有本港記者在內地採訪被武力阻撓,甚至要求簽悔過書,內地採訪自由問題再受關注。港區人大代表葉國謙昨指now記者在北京採訪聽證會時被武力制服,因維權人士有協助從公安手上搶記者證,在本港尺度而言可算是阻差辦公甚至襲警,可成執法人員以合適武力制服在場記者的原因。記協主席楊健興反駁指有關言論屬嚴重指控,稱從片段所見,他看不到記者有任何施襲意圖。
近日接連有記者於內地採訪被襲,包括有線電視中國組記者5月12日在四川採訪汶川地震十周年悼念活動時被毆打;數日後再有now電視台駐北京記者於當地採訪維權律師謝燕益出席聽證會時,遭公安強行按在地上及鎖上手銬,後被迫簽署悔過書方獲釋。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昨出席《城市論壇》時重申,記者在內地採訪時遭公安或執法部門以不合理武力對待,認為港府須跟進。葉國謙則指任何地方的政府都應保障記者安全,亦認為內地「有空間可以改善」。
另外,葉指有線記者在四川被襲,與now記者在北京採訪時被公安武力制服,事件性質不同。前者是明顯遇襲,政府須跟進,包括找出施襲者身份;惟北京一事,因維權人士有份從公安手上奪回記者證,以本港尺度,猶如阻差辦公甚至襲警,或是令公安以武力制服記者原因,故兩者不可相提並論。
惟楊指如公安因記者抗拒執法而要武力制服,對記者而言是嚴重的指控;而據片段,他看不到記者有任何施襲意圖,「係咪想拎番記者證,就要用到如斯武力呢?」
至於now記者在公安監視下簽悔過書,楊認為簽悔過書對記者有深遠影響,如使記者再駐內地採訪機會大減,「亦唔知內地幾時會想秋後算賬」。葉稱簽悔過書只是內地執法手段,認為「即使簽咗亦冇咩意思」,當事人在簽署後或獲釋後,也可循不同途徑表述事件及己見,讓公眾判斷對錯。他不認同簽悔過書是限制採訪自由的手段。他又稱,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事後發表的言論合適,因牽涉兩地政府,港府需遵循一國兩制,而林鄭亦已向港澳辦等部門反映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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