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十日電)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11月30日公佈六大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文件提出,將推進售電側改革,向社會資本開放售電業務。 上述文件分別是:《關於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關於推進電力市場建設的實施意見》、《關於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範運行的實施意見》、《關於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關於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關於加強和規範燃煤自備電廠監督管理的指導意見》。 此前出台的《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標誌著中國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大幕拉開。在本輪電改所涉及的諸多事項中,售電側改革備受關注,亦被市場視作本輪電改的最大紅利。 當日公佈的《關於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提出,向社會資本開放售電業務,多途徑培育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有利於更多的用戶擁有選擇權,提升售電服務質量和用戶用能水平。 根據該意見,售電側改革後,參與競爭的售電主體可分為三類:一是電網企業的售電公司;二是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三是獨立的售電公司,不擁有配電網運營權,不承擔保低供電服務。在准入機制方面,將以註冊認定代替行政許可,以降低行政成本,實現有效監管,提升工作效率。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售電側改革是培育合格市場主體的基礎,對於推動能源消費革命具有重要意義。此次相關改革措施的提出對售電側市場的准入和退出機製作了創新性安排,是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一大亮點。 隨著電改配套文件的出台,中國各電改試點工作也在不斷推進。截至目前,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已批復雲南省、貴州省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深圳市、內蒙古西部、安徽省、湖北省、寧夏自治區、雲南省、貴州省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還有一批省份即將開展售電側改革試點。 上述負責人稱,國家發改委下一步將按照鼓勵基層創新、支援多模式探索的原則,積極支持有改革意願、有可操作方案的地區開展試點,指導各地細化試點內容、完善配套措施、突出工作重點,充分調動各方面參與電力體制改革的積極性,確保試點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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