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電報導)為遏止「紙片瘦模」歪風,法國國會17日通過立法,規定過瘦的模特兒必須取得醫師證明(見圖),確認健康無虞,才可以繼續工作。此外,雜誌只要對模特兒照片修圖或後製,都必須在圖片旁加註「加工後製」字樣。
新法規定,模特兒必須取得醫師證明,確認其身體質量指數(BMI)符合模特兒工作要求。違者最高入獄6個月併科7.5萬歐元罰款。按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BMI低於18即屬營養不良,16以下代表過瘦;至於最早制定「禁瘦令」的以色列,最低BMI值是18.5。此外,法國新法規定雜誌若以電腦技術修改模特兒的體態,讓身形更纖細或更豐滿,就須在照片旁標明「加工後製」的字眼。
原先的草案係以BMI為指標,但引起時尚界反彈,最後國會議員認為,應由醫師根據個別模特兒的年齡、性別、身形等條件判斷他們是否過瘦。
醫療專家估計,法國目前約3、4萬人因減肥過度罹患厭食症,此病死亡率甚高,當中大部分是正值青春期的少女。
外界認為,時尚界龍頭法國立法管制模特兒健康,可以矯正之前啟用過瘦模特兒的歪風,對業界別具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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