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決定 .年滿20歲心智成熟者 .向醫療機構諮商,需有醫療團隊、家屬及醫療委任代理人在場 .醫療委任代理人可為家屬、朋友 .病症末期、永久植物人及極重度失智、不可逆昏迷等,可選擇撤除維生器具 ▼醫療決定成形 .醫療指示註記在健保卡 .本人隨時可改醫療指示 ▼意外、疾病發生後 .需2位專科醫師判定是否符合狀態 .醫師認定後,通知緩和醫療團隊再行確認 .若符合永久植物人狀態,醫療團隊可執行拔管、不灌食 .醫師依其專業可不執行 .家屬及委任代理人不可妨害醫院或醫師依據醫療指示的作為 .醫師依指示終止病人生命,不負刑責 .自殺不在討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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