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二十五日電)美國國土安全部週五發布公告表示,擬取消歐巴馬執政時期實施的《國際企業家規則》,不再核發 EB-6「創業簽證」(start-up visa)。
國土安全部(DHS)週五(5月25日)發布公告說,將提議撤銷《國際創業家規則》(International Entrepreneur Rule,IER),因其擴大解釋《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INA)有關假釋授權(parole authority)的規定、缺乏對美國工人和投資者的充分保護,並且不是吸引和留住國際企業家的適當方法。
根據《移民與國籍法》,國土安全部得基於緊急人道主義或重大公共利益等理由,酌情裁量給予外國人進入美國的臨時許可(假釋)。
DHS表示,自美國總統川普2017年1月25日簽署「改善邊境安全及移民執行」(Border Security and Immigration Enforcement Improvements)行政命令後,該部一直在「仔細檢查所有和簽證有關的假釋(parole)授權政策,包括這項創業簽證規則」。
經檢視後,國土安全部認為IER創建了一個複雜且高度結構化的法律程序,而不是依賴部長被授予基於「顯著公共利益」的假釋權力,因此建議予以撤銷。
DHS在公告中說,現行《移民與國籍法》的簽證規定容許外國企業家在美國創業和工作,如E-2非移民投資簽證以及EB-5投資移民簽證。國土安全部致力於審視現有的移民和非移民工作簽證計劃,以確保計劃的完整性並保護美國投資者和工人的利益。
國安部指出,美國已經為外國富豪提供了來美投資的渠道,如EB-5簽證,只要在美國投資50萬元以上,就可獲得綠卡和最終成為公民。
根據歐巴馬政府的「國際企業家計畫」,國安部可以特殊人道和符合公眾利益為由,特准部分人來美,並發給他們工作許可。歐巴馬政府認為,外國企業家應包括在內,但他們要證明自己能引來投資。
但「國際企業家計畫」的投資門檻定得很低,只要企業25萬元註冊資本的十分之一就符合條件,若是創新公司,投資人至少需創造五個就業,但他們不能在美調整為永久居民身份。
川普政府認為,政府對特赦不能分大類批准,而應是個案處理。國安部去年7月延後執行該計畫,但聯邦法官去年12月下令恢復執行,認為川普政府的決定不符合「行政程序法」。
許多法院是根據「行政程序法」而封殺川普政府取消DACA計畫,法官指出,歐巴馬的DACA計畫沒有遵守「行政程序法」,但川普總統取消DACA計畫則必須遵守。
如果「國際企業家計畫」最終被取消,將是對歐巴馬旨在改變美國移民政策的一系列行政令的又一打擊。國安部表示,DACA計畫使夢想生合法留在美國,「國際企業家計畫」的性質與DACA相同。
移民局因推遲實施而被告上法庭,哥倫比亞地區法院在2017年12月1日判決移民局的推遲實施無效。移民局於2017年12月14日宣布實施IER,接受外國人遞交的創業簽證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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