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二十九日電)無業的陳姓男子想和蔡姓前女友復合,竟當「蜘蛛人」,凌晨從陽台爬進蔡女香閨,蔡女尖叫將他逐出,沒想到7小時後陳男又返蔡女住處,蹲在陽台癡癡看著熟睡的她,蔡女醒來驚見一雙瞳鈴眼瞪著她,嚇得尖叫報警,新竹地院依侵入住宅罪判陳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4萬元。
法官調查,念大學的22歲蔡女透過友人結識23歲陳男,2人常一起用餐、聊天進而相戀,交往1年後,陳男老是懷疑女友劈腿,雙方常爭吵,鬧得不歡而散。
去年11月9日凌晨3點,陳男行經蔡女在新竹市的租屋處,發現與蔡女住處連棟的公寓大門未關,便闖入到頂樓,翻牆至蔡女公寓,從5樓向下攀爬到蔡女4樓住處窗台,打開鐵窗攀爬入內,因不慎拉落窗簾跌進房內,蔡女驚醒尖叫,將他趕走;沒想到7小時後、即上午10點,陳男又故技重施,爬到蔡女窗台,被起床的蔡女撞見,這回氣得報警。
法官審理時,蔡女指控陳男一心想復合,入侵她住處已不是第一次;陳男坦承擅闖香閨,供稱凌晨3點那次被她趕走後,手機遺留在陽台,加上自己「想看她睡覺的樣子」,才再次爬進陽台。
法官認為,陳男和蔡女有感情糾葛,卻不用正當途徑理性溝通,竟未經同意2度自鐵窗入侵蔡女租屋處,且迄未和解,判陳男拘役4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