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中國國民黨副總候選人王如玄被控炒作軍宅案,台北地檢署認定她買賣12戶軍宅的過程合法,未違反眷改條例規定,今天予以簽結。
總統大選期間,王如玄爆出買賣軍宅爭議,導演陳文彬控告王如玄及丈夫黃東焄涉嫌偽造文書。王如玄則不滿被指涉她利用家人當人頭,炒作買賣軍宅,對民主進步黨籍立委段宜康提出加重誹謗告訴。
檢察官調查後發現,王如玄共買賣12戶軍宅,法律只規定在閉鎖期5年內不能移轉所有權,並未規定債權買賣,且王如玄並未用人頭購買軍宅,認定她買賣軍宅過程合法,因此予以簽結。
此外,段宜康部分,檢方認為,段宜康曾向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監察院調閱黃東焄的財產申報資料、並根據財訊、新新聞等媒體報導王如玄買賣軍宅內容,段宜康有經過合理查證,因此將他不起訴。
國民黨副總統候選人王如玄自參選以來便遭立委段宜康爆料陷入軍宅爭議,台北地檢署29日針對先前王如玄控告段宜康妨害名譽、導演陳文彬告王如玄詐欺及偽造文書等案進行偵結,經調查檢調認為王如玄購買12戶軍宅過程均合法,但段宜康有經過合理查證,因此不起訴,而王如玄涉嫌偽造文書部分,則因罪證不足,予以簽結。
段宜康選舉期間曾爆料王如玄在擔任律師時,透過特殊管道購買軍宅,高達19筆,王如玄因此控告段宜康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經調查後發現,雖然王如玄購買12戶軍宅過程均合法,但段宜康的依據除了曾向高檢署、監察院調閱及抄錄黃東焄財產申報資料及依據2009年《財訊》、2012年《新新聞》的2篇王如玄軍宅內容報導外,還有民眾具體爆料王如玄購買的軍宅是那幾戶,認為段宜康的發言有所依據,經過合理查證,因此不起訴。
而針對陳文彬控告王如玄詐欺及偽造文書,檢調認為,王如玄所買賣的12戶軍宅,雖不符合眷改條例中要照顧軍眷的立法意旨,但買賣並未違反1996年訂定的《眷改條例》相關規定,所以將此案簽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