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十一日電)2月11日導致130餘人受傷的旺角暴亂事件37名嫌犯被控暴動罪,在香港九龍城法院提堂。據《東方日報》網站消息,其中數名被告已獲准保釋,但需遵守禁止踏入旺角的命令。審訊仍將繼續,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
中午,若干名已獲保釋的嫌犯離開法院時,紛紛用衣帽和口罩遮擋面部,躲避在外等候的大批記者,場面十分狼狽。下午,其他嫌犯的審訊仍在進行中。
旺角暴亂發生時,眾多暴徒也是用口罩掩面,試圖逃避毆打警察、投擲磚塊的罪責。
下一次審訊的日期將是4月7日。
另據新華社昨日晚間消息,香港警方共拘捕涉嫌參與暴亂者64人。
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長林鄭月娥9日表示:「我在這裡呼籲各個政黨、政團、政治組織的朋友,這件事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暴亂事件,不要再找任何借口為他們掩飾,包括說是一個商販管理的事件,或者是一個政府管治的問題,甚至說是過去政改期間、非暴力占中得不到結果,現在就不可避免地出現這些暴力行為。我認為這些全都是借口。也不要再為一些很小一撮的年輕人採取暴力行動去作掩飾。社會是要知道事實真相,這次事實真相就是一個整個社會應該共同譴責的暴亂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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