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魏來欣/洛杉磯市報導)中國小留學生凌虐案的案犯翟芸瑤、楊玉函、章鑫磊在被羈押期間,表現良好,均獲得免除40餘天的良好表現獎勵,翟芸瑤手寫懺悔書,章鑫磊獄中苦學英文,不需要翻譯可以和律師英文自如交流。
翟芸瑤的代理律師Evan Freed表示翟芸瑤在獄中時反省了很多,而且也進步許多,在她的懺悔書中寫道,「法官大人,檢察官,受害人,其家人,及整個社會,在此,我Zhai,Yun Yao為此事向所有人道歉,對不起大家,我真的錯了,也十分後悔,那天由於我一時激動,而導致了事情的後果如此嚴重」。
「當時18歲的我由於社會經歷以及對人對事的經驗不足,和自身情緒的過於激動而犯下錯誤,當我被抓後,我在監獄裡的將近四個月中,我學會了很多,也每天懺悔。我從小由於家中的原因,幾乎沒有朋友,也從來沒有接觸過社會,而在我年僅15歲時,我的父母又將我送出了國,面對這個新環境,陌生的社會,我感到無助,外加童年的孤單生活,我開始廣泛的交朋友,但由於經驗不足,我辯不清好與壞」。
「每當父母在電話中問我的生活情況時,我只是簡單的告訴他們我很好;其實我不好,我真的不好;我好孤單也很無助,當我向寄宿家庭與學校求助時,他們的態度極為冷淡,不予理睬;但我又不想讓父母擔心,所以我只能默默的背負一切壓力,一個人承擔著一切喜怒哀樂。」
「在美國,這個文化以及語言甚至所有一切都不同於我自己國家的地方,生活了四年。而現在的我終於慢慢理解了什麼是朋友,什麼是社會,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但我卻因為自己所犯的錯誤,而被關在監獄中」
「面對這個監獄,我由於害怕、孤單而開始學習聖經,我開始每天禱告,參加所有的聖經學習課,也參加每週日早上的教會禮拜活動,我的內心開始感到充實與寧靜,我每天努力的學習著聖經,終於在2015年6月30日得到屬於我的小成就,我得到了一張聖經課的證書,我知道那是上帝在幫助我,引領我走向正確的人生道路,上帝也一定是看見了我的改變,並聽見我發自內心的懺悔」。
章鑫磊則獄中苦學英文,現在不需要翻譯可以和律師英文自如交流,鄧洪律師表示,剛開始章鑫磊見律師時都需要自己協助翻譯,現在已不需雙語律師協助,可單獨與講英文的律師溝通了,讓他非常驚訝,很多小留學生來了美國很多年,英文都說不清楚,而不到一年的時間,就可以有那麼大的變化,他相信出獄以後他們都會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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