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勞基法》保障勞工勞動條件最低標準,醫師團體近年也積極爭取納入適用《勞基法》,勞動部官員說,醫師若適用《勞基法》,除了工時可以有效降低外,包括休假、勞退金、資遣費、職災保障等也都一律適用,對於勞工權益保障有很大的幫助。
據了解,目前私立醫院很多醫師在碰到國定假日時無法放假,而醫師通常也沒有特休假或加班費;勞動部官員說,一旦適用了《勞基法》,醫師也可以請一般勞工享有的有薪例休、國定假日、婚喪假等假期。 此外,目前醫師不適用《勞基法》,若要參加勞退新制,得自掏腰包提撥退休金,在納入《勞基法》保障後,僱主必須提撥薪資的百分之六金額到勞工個人退休帳戶中;若醫師遭遇職災或資遣,也可以依法領到職災補償金或資遣費。
至於有民眾憂心醫師納入《勞基法》後會像國外一樣發起罷工,但勞動部官員說,現行法令本來就未禁止醫師罷工,與是否適用《勞基法》無關,目前醫師已可組工會,且在和資方約定「必要服務條款」、明訂哪些與病人性命攸關的職務不能罷工後,就可以依法發動罷工。
醫勞盟理事長張志華說,實務上有醫師三百六十五天統統掛名值班,根本全年無休,若納入《勞基法》後就須依法給予例假、國定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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