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二十六日電)彰化縣林姓消防員沉迷高爾夫球,連上班都專程請假去打球,元配在電腦發現鹹濕簡訊,才得知林男與球場「桿弟」陳姓女子婚外情,陳女甚至傳「你那支的專利所有權,我2年前就登記了」的簡訊給林男。東窗事發後,林男卻要求離婚,更離譜的是,小三還下指導棋,要林男偷錄與元配爭吵聲音,當作離婚官司的證據;台中高分院不採信,判林男敗訴,不准離婚。
林男(48歲)指稱,他與妻子結婚25年,妻子生完兩個女兒後脾氣變暴躁,且未經同意擷取他和陳女用LINE、臉書「打嘴砲、開玩笑」的對話,並在2013年11月,帶父母到陳女家指責兩人有婚外情,當場毆打他、逼他寫悔過書並提告通姦,他不堪其擾才訴請離婚。
林妻辯稱,女兒四年前告知她丈夫和陳女有「弟弟看到妹妹就會衝動」、「你那支的專利所有權,我兩年前就登記了」等曖昧簡訊,她調查確認丈夫與陳女以夫妻名義在外租公寓同居,才上門理論,她不願離婚。
法官認為,林男和陳女互傳的「怕做太久妹妹又受傷」、「弟弟看到妹妹就會衝動」、「所以不要太深啊」以及「你那支的專利所有權,我兩年前就登記了」等對話,既曖昧又露骨絕非「打嘴砲,開玩笑」,已明顯超出道德界線,認定夫妻感情生變是林男外遇所致,林男無權訴請離婚。可上訴。
林男昨休假,消防隊拒絕提供其電話,林妻昨聯繫不上。彰化縣消防局第一大隊副大隊長詹江洲表示,林妻曾向隊部檢舉丈夫婚外情,隊部派員稽查後考量其家庭和諧,兩年前將林男改調到其他分隊。其他同事聽說林男有小三均覺驚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