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十六日電)兩年前太陽花運動佔領行政院造成警民嚴重衝突,前立委周倪安因此受傷,要求追查打人警員卻無下文。內政部長葉俊榮今天首次巡視警政署,他向警政署各單位主官管說明,集會遊行活動,服裝標示是指「識別號碼、警徽」而非名字,這是一向的主張,也是立法院朝野共識。
為瞭解治安重點與作為,內政部長葉俊榮上午率次長邱昌嶽首次巡視警政署,他指示警政署應建構以毒品防制為主軸的治安維護策略,並推動以保護犯罪被害人為中心的刑案處理程序,強化跨國境合作機制,遏止詐欺犯罪。
葉俊榮也呼籲社會大眾能夠尊重警察執法工作,支持警察,讓警察有榮譽感。
警政署署長陳國恩在陪同巡視時,特別提到當前警政治安作為,加強打擊毒品防制及詐欺犯罪等面向,並精進對於重大婦幼、兒少與隨機殺人案件的現場處理、關懷慰問及偵防。
警政署轉述,葉俊榮呼籲社會應該改善警察執法環境、關心第一線執法員警,讓警察有榮譽感,共同努力營造「合理、合法」執法環境,也期許警察自我要求、讓社會尊重警察。
葉俊榮同時也向警政署各單位主官管說明,集會遊行活動中,服裝標示是指「識別號碼、警徽」而非名字,這是一向的主張,也是立法院朝野共識。
周倪安說,這個政策很好,警方執勤本就不該偷偷摸摸。但基層警員認為,現在制服就有識別了,「根本多此一舉!」民眾張小姐說:「識別明確,在陳抗活動時可減少警民衝突和誤會,支持!」
警政署行政組長黃福坤說,這項措施是根據立院內政委員會本月初審議通過《集會遊行保障法修正草案》第16條第2項規定:「保護集會、遊行所派警方人員,應佩戴足以辨識其身分標識,不得遮蔽。」目前警察制服左袖臂章均有縣市警局單位名稱、警徽和警員編號,經修正後會加大編號字體。
黃福坤說,未來會在勤務帽右側增加魔鬼氈,上頭繡有金黃色警員編號,警員若進行集會遊行勤務,須佩戴有警員編號的勤務帽。至於鎮暴保安警察防暴裝,也會在前胸、後背、頭盔繡上大字體警員編號讓民眾清楚辨識,待立法院三讀通過《集遊保障法》即可實行。
對於識別僅有號碼不加名字,黃福坤說,為保障個人隱私和執勤隱密性,所以不會繡上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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