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十三日電)廣州又一專車司機因涉嫌強姦女乘客13日被判刑。廣州市白雲區法院稱,該案被告人、專車司機鄧俊嘉因強姦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廣州市白雲區檢察院對鄧俊嘉以強姦罪提起公訴。廣州檢察機關稱,鄧俊嘉作為專車平台的司機,在接到乘客訂單後,接上乘客並將其帶至酒店客房內,乘其醉酒,與其發生關係。 廣州市白雲區法院一審查明,2015年5月29日3時許,鄧俊嘉作為優步專車平台的司機,在接到時年21歲的被害人關某某的訂單並接其上車後,乘其醉酒無防範能力之機,將其帶至廣州市白雲區金沙洲一酒店客房內實施了姦淫。 經依法審理後,廣州市白雲區法院認定鄧俊嘉無視國家法律,強姦婦女,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 法院還稱,鄧俊嘉曾因盜竊罪被判刑,2013年刑滿釋放。鄧俊嘉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執行完畢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近年來專車在內地呈現快速發展的勢頭,廣州是專車發展最快、市場最大的城市之一,2015年,該市日均46萬人次打專車,專車總量逾11.5萬輛。但在蓬勃發展的背後,也引發社會對乘車安全的討論,在今年4月初,廣州一名強暴女乘客的專車司機被判三年三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