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十四日電)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初審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但空轉一下午後,委員會召集委員黃昭順卻在傍晚回會議室宣布完成初審;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陳其邁說,初審沒效力,是在亂搞。
熟悉立法院議事規則人士今天表示,據議事規則,委員會召集委員宣布休息,如果在會議時間到了後繼續開會、散會,實務上有爭議,但法律沒明訂,須待下次會議解決。 委員會初審攸關中國大陸籍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年限由6年期限縮短為4年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條文修正草案,朝野未有共識。
黃昭順在昨天下午1時58分及5時7分兩度回會議室宣布休息後,自行離去。在預定散會時間5時30分後,民進籍黨立委們也全數離開。
不過,黃昭順在傍晚6時42分,與國民黨籍立委林麗蟬、徐榛蔚回會議室繼續開會,先處理臨時提案後,便宣讀全案審查完竣,送院會討論前須朝野協商,6時45分宣布散會。
黃昭順晚間受訪時表示,她在下午5時7分回會議室宣讀聲明後,有宣布要延長開會時間,當時很混亂,民進黨籍立委沒聽到;她很清楚知道,民進黨籍立委已提散會動議,她只要留在委員會,法案就無法審查。
她說,沒強制通過法案,還要送朝野協商,朝野協商時民進黨立法院黨團還是可要求協商,但講白了這就是「陸配歧視條款」,是民進黨紅線,不容易通過,「當家的不鬧事、鬧事的不當家」,新政府應把握機會,如果有意見可在討論時表達反對、保留或修正。
黃昭順表示,民進黨籍立委就是找理由不敢面對,「對每天講族群融合的政黨來講,是很可笑」,未來會思考怎麼做較圓滿;她只是選擇民進黨籍立委不在的時間處理,「這只是議事的技巧,不是突襲」。
另一名委員會召委陳其邁晚間受訪表示,黃昭順都宣告休息了,回會議室後只能處理散會動議,但黃昭順沒處理,時間到就應散會;黃昭順認為是議事技巧的說法是「鬼扯」。
他說,初審不具效力,他早把散會動議放桌上,黃昭順有看到,也沒宣告延長開會時間,就算要延長開會時間,也要經表決,黃昭順是「亂搞」。
2012年陳其邁就曾在擔任召委,趁著休息到晚上9點、藍委人數不足時,火速通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但隔次會議就遭藍委以多數否決議事錄。本周三委員會開會時,民進黨立委亦會主張昨晚的「突襲審查」無效,企圖否決會議議事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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