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十日電)6月30日,北京檢方依法告知和公佈雷洋屍檢鑒定意見:死者雷洋符合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向雷洋死亡案件涉案警務人員及其家屬、雷洋家屬及雙方聘請的律師依法告知了雷洋屍檢鑒定意見。檢察機關對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的鑒定意見進行了審查,組織了專家審查論證、文證審查,確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檢察機關將繼續依法偵查,結合偵查工作依法判斷事實和證據,準確認定行為性質和責任輕重。
涉案警務人員在執法中存在不當行為,昌平公安分局東小口派出所副所長邢某某、輔警周某起主要作用,且在案發後有妨礙偵查的行為。根據其行為性質和辦案實際需要,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四分院已報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批准變更強制措施,對邢某某、周某以涉嫌玩忽職守罪依法決定逮捕。
雷洋家人律師:涉事足療店5人不能掌控在警方手中
6月28日,雷洋家人的代理律師陳有西在接受財新網採訪時曾表示,實際上屍檢的基本結論已經有了,為了慎重起見,檢察機關還找專家會診,「應該主要是為了得出一個嚴謹的結論」。
據陳有西介紹,6月28日,檢察機關約見雷洋家人和律師,主要是聽取律師意見。他披露,律師意見主要集中為以下三點。
第一,重申雷洋家人報案時對涉案警察的指控是3個罪名,即故意傷害致死、濫用職權、偽造隱匿證據。據陳有西披露,檢方現在對5名涉案警察是以涉嫌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涉案者的最終指控罪名要經偵查、審查後,等事實查清、證據核查確實後才能確定。
第二,應該立即對5名涉案警員採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
第三,雷洋案涉事足療店5人不能掌控在警方手中,檢察機關應該立即接管,查清事發當時真實情況。陳有西告訴財新網,直到現在為止,律師也不知道警方給予5人什麼樣的處罰措施,不知道警方以什麼理由控制這5人。他認為這5人是本案的重要證人,要求警方立即將他們移送檢察機關。
6月28日,財新網曾報道,來自上海、杭州、成都等地的6名律師聲明,呼籲平等保護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足療店員工權利,並願意為之提供法律幫助。
今年5月7日,雷洋案案發。5月9日至5月12日,北京昌平警方先後兩次通報案件調查進展,均提到涉事足療店5名相關員工因涉嫌協助賣淫組織賣淫罪被採取強制措施。5月13日,雷洋屍檢進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屍檢結果須在60個工作日內公佈。據此推算,屍檢結果公佈時間最晚不得遲於8月上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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