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十四日電)新北市1名母親阿美(化名)在家經營卡拉OK店,自己下海與酒客性交易就算了,還逼才10歲、9歲的2個女兒坐檯陪酒,阿美甚至讓侯姓男友摸女兒的大腿內側,每次收費1000元,簡直就是只顧自己撈錢不顧女兒痛苦的剝皮媽;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侯男1年6個月徒刑確定,惡母阿美先前已判刑1年6個月確定。
判決書指出,40多歲的阿美和侯男是男女朋友,阿美在自家經營家庭式卡拉OK補貼家用,私下與酒客上床賺錢,還逼迫讀國小的2名女兒下海坐檯;97年阿美先讓當時10歲的大女兒陪侯男喝酒唱歌,侯男撫摸長女的大腿內側後,拿1000元給阿美,1年後,侯男再到店內喝酒,阿美改叫9歲的小女兒陪酒,侯男同樣摸了小女兒大腿內側後,再給阿美1000元。
判決書指出,102年,大女兒已15歲,較懂事了,不再忍受母親要她陪酒,向學校師長反映後,全案才爆發。
侯男辯稱,他只是把買酒剩下的錢給2姊妹買零食吃,並沒有進行性交易,但阿美曾承認收錢讓侯男撫摸2個女兒,雖然事後翻供,但高院合議庭仍認定侯男確有伸出狼爪,判處1年6個月徒刑,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確定;姊妹已由社會局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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