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北檢今偵查「三中交易案」,認定前立委蔡正元涉背信,侵佔阿波羅公司資金,將蔡正元夫婦及岳父等3人,依業務侵占、洗錢等罪起訴,請求量處適當之刑。對此,蔡正元今早針對北檢質疑一一回應,表示阿波羅公司百分之百股權都是他一人所有,因此從公司取得資金不構成背信侵佔問題,且阿波羅公司是受他委託才持有該項資金,並非阿波羅公司的原有資金,因此以委託人的身份取回資金,不構成背信侵佔。
蔡正元指出,檢方偵辦有幾個方向,分別是背信侵佔中影公司減資款、背信侵佔阿波羅公司資金、背信侵佔領航基金會、違反商業會計法71條以及洪菱霙(蔡正元妻)、洪信行(蔡正元岳父)列共同被告。針對侵佔中影公司減資款一事,蔡正元質疑,先前北檢已作過不起訴處分,且羈押他的事由,不是背信侵佔中影公司減資款,偵訊過程及內容也無關中影公司減資款,本指控僅存在於對媒體發布的訊息。
針對北檢質疑背信侵佔領航基金會,蔡正元強調「絕無此事」,而是蔡正元借款給領航基金會,領航基金會並沒有付任何款項,且2016年5月他入住基金會的房宅,是因爲2016年2月教育部指示他買回該房宅,不要讓基金會積欠高額負債才入住,並依教育部指示完成產權轉讓事宜,這不涉及背信侵佔。
北檢也質疑,阿波羅公司部份資金出入未列帳,蔡正元回應,是當時聽從會計師的意見,認為等民事訴訟結果出來再補列帳,只是沒想到部份訴訟到現在還在更二審,他強調沒有故意違反《商業會計法》71條。
蔡正元也表示,檢方用「中影股款」指涉他取得中影前副董事長莊婉均7.5億元債權,再蒙受兩次黑道槍殺之風險,要回的5億元款項,這筆款項是蔡正元的資金,不是中影的,蔡正元用於處理各項契約債權債務,蔡正元本人也是債權人,用於投資房產、股票、支付費用,沒有侵佔背信及洗錢防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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