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婷/洛杉磯報導)炎炎烈日下開車,亞裔女子常為了防曬會戴著全罩式面罩來遮擋加州強烈的陽光,根據加州法律,警察必須從正面及側面能夠看清楚駕駛員的臉,如果臉部被過度遮蓋,有可能被攔截下來,要求進行進一步的身份確認。
在國內流行一種有長長帽沿,拉下來足以遮擋住整個面部的防紫外線的帽子,帽沿部分採用黑色甚至深黑色的防紫外線材質,從外部及側邊都完全無法看到戴帽子人的臉,現在在日本1.5元店Daiso都可以買到,成為夏季女性開車遮陽利器。
有華裔媽媽在開車的途中被警察攔截下來,英文不是很好的媽媽非常擔心自己是不是開車違規,沒想到警察停車後走上來,要求媽媽出示駕照和保險,並且把帽子拿下來,再三核對身份,還讓媽媽回答生日和住址等問題,最後告訴她,開車過程中帶這種遮住面部的帽子是違法的,必須讓警察看清楚駕駛者的臉。
不僅如此,還有民眾僅僅是穿著寬鬆的連帽衫,帶上棒球帽,然後套上連帽衫的帽子,外加一幅太陽鏡,也因為同樣的理由被警察亮燈攔截,夏季防曬很必要,但是如果因為這樣老被警察攔截,也不是辦法。
除了自身塗抹防曬產品,穿上薄薄的防曬外套或者袖套外,給車子貼膜也能夠最根本的阻擋陽光,不僅能夠阻擋UV,並且根據需求,分為透光度5%、15%、28%及70%,加州對於車窗貼膜有明確規定,前擋風玻璃上部4英吋處的一條不允許有反光,前側車窗要求透光率高於70%,後側車窗和後車擋風玻璃則沒有透光度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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