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世界衛生組織(WHO)近期首度將「強迫性性行為(性強迫症)」(compulsive sexual behavior disorder)—通常稱為性成癮(sex addiction)—列為其「國際疾病分類」第11修訂版(ICD-11)的精神疾病之一。專家相信,此舉有助於醫界明確界定精神疾病,但也有學者持保留態度。WHO強調,不能將性強迫症等同於性成癮。
以往,性衝動相關問題未曾被列為精神疾病,其定義也相當模糊。ICD-11將「性強迫症」定義為「具有長期無法控制、強烈且不斷重複的性衝動,並引發相關釋放性欲行為」,症狀包括重覆性活動變成「某個人的生活重心,達到忽視健康及個人照料,或忽視他人利益、活動及責任的程度等」;患者與此疾患對抗一段期間,產生明顯痛苦,對個人、家庭、社交、教育、職業等方面造成重大傷害。
然而,美國臨床醫師用於診斷精神問題的「心理疾病診斷統計手冊」(DSM),並未在其2013年最後一次更新中將「性強迫症」納入分類,甚至未提供附錄,因為解釋此行為的研究依然有限。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學者提摩太•方(Timothy Fong)指出,數世紀以來,人們試圖了解性慾亢進成因,多年來有各種名稱,但相關學術研究僅始於四十年前。如同賭博成癮,部分專家質疑是否可將性強迫症列為成癮,因為其中並沒有藥物或酒精等物質遭到濫用,但科學研究也顯示,這類重複行為會改變大腦功能。
今年6月,世衛曾將「電玩失調症」(gaming disorder)列入ICD-11名單,但臨床醫師並非全然同意,部分人士針對這是否屬於獨立疾患展開爭論,還有人質疑性是否可以成癮,並視這項標籤為潛在恥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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