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賄、違反選舉法、閨蜜干政
(綜合外電報導)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昨就前總統朴槿惠(見圖)涉嫌收賄及違反《選舉法》2案作出判決,判處朴槿惠8年有期徒刑,另得支付追繳款33億韓元(約8922萬元台幣)。加上她先前因閨蜜崔順實干政案被判24年徒刑,朴槿惠的一審刑期總計32年,一審流程已結束。同日閨蜜干政案二審也開庭,朴的刑期未來可能再增加,二審將於8月24日宣判。
閨蜜案遭求刑30年
昨一審法院就朴槿惠被控非法收受國家情報院提供的特殊活動經費30億韓元(約8113萬元台幣,以下幣值皆為台幣),以及介入原名大國家黨的新世界黨(現在的自由韓國黨)黨內國會議員公推過程兩案,分別判處她有期徒刑6年、罰金約8922萬元和有期徒刑2年。
至此,針對現年66歲的朴槿惠21項罪名的三大案件一審結束。閨蜜干政案二審昨在首爾高等法院開庭,檢方求處30年有期徒刑,並處以約32億元罰金。今年4月,朴槿惠已在一審被判處24年徒刑,並得繳納罰金約4.9億元。18項罪名有16項被認定有罪,朴放棄上訴,但檢方以法院判處的部分無罪屬誤判為由,提起抗告。
去年4月17日,南韓檢方對朴槿惠提起公訴,指控她涉嫌與閨蜜崔順實共謀,強迫企業向崔掌控的Mir基金會和K體育基金會出資約21億元,並濫權下令炮製文藝界黑名單打壓異己等。
昨閨蜜案二審開庭朴槿惠也沒出庭。檢方指出,朴為謀取其和崔順實的個人利益,濫用總統許可權,和企業總裁在青瓦台內密商對策,是典型的官商勾結。朴對相信和支持她的國民從未做出有誠意的道歉和反省,從去年10月以來一直不出庭,應追究她的責任。朴的律師稱,當企業「捐款」給崔順實的基金會時,她並未獲利。她遭彈劾及下台代表已為此事扛起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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