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報導)「這是我們生活的家,為什麼經過幾次專家討論就一定要拆房搬家?」屏東公勇路拆遷案,因縣議員蔣月惠咬女警、爆哭事件引發關注,有住戶指控縣府強拆民宅,無奈盼望「有一絲希望也不要搬家!」更質疑是苗栗大埔案翻版。縣長潘孟安昨親上火線反駁:「沒有強拆!謠言何其沉重!」
遺憾被當劉政鴻
屏東縣府配合屏北鐵路高架化、屏東火車站新建及都市發展需要,進行公勇路道路拓寬,自2010年辦理都市計劃變更,其間經過21次會議討論,在2015年10月定案,2017年8月公告拆除公勇路上21戶民宅,土地徵收、補償金、工程經費,總經費3億4千萬元。其間縣府與住戶溝通協調,21戶居民有14戶同意搬遷,其中11戶已完成拆除,剩餘的3戶在屋主搬離後,工務處排定本周一拆除,蔣月惠到場遭攔阻,因而爆發咬傷女警、自己也破衣受傷。
屏東縣府昨第二度召開記者會,潘孟安嚴肅反駁:「沒有強拆!」他說,縣府要執行國家重大建設,依照內政部審訂結果執行,很遺憾被說成土地炒作、強拆民宅,還被比喻為大埔案翻版、被說成是苗栗縣前縣長劉政鴻,「很遺憾」。潘孟安說,縣府並非地主,是執行單位,所有道路拓寬與拆遷計劃都是中央審議決定,全部規劃是經過多年審議。
對蔣月惠在臉書指控「縣長拿了多少錢?」潘孟安說,總經費3億4千萬中3億2千萬用於土地徵收及補償,工程經費僅2千萬。縣府地政處長李吉弘表示,公勇路上住戶依每坪15至22萬元徵收,已高於該區平均地價。
批蔣「污衊人格」
屏縣府發言人黃建嘉說,議員原在臉書指「縣長拿錢」,不實指控已污衊人格,前天縣長委託律師寄出存證信函後,才又改口是「質疑3.4億元經費的支出流向」,若議員再有不實的針對性言論,不排除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工務處副處長毛子良表示,當天工程單位是要拆除已領取補償金的3住戶,非強拆民宅。 迫遷戶林姓住戶相當無奈,當天說要拆除同意戶,可是機具都放在不同意戶的家門口,「機具都放在你家前面了,不覺得縣府就是在施壓嗎?」陳姓同意拆遷戶則說,工程已延宕一年多了,盼快點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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