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十日電)經北京市人才主管部門備案引進的非京籍優秀人才及境外個人(含港澳台居民),家庭成員在北京市均無住房的,可以購買用於自住的普通商品房,也可申請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由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等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優化住房支持政策服務保障人才發展的意見》20日正式發佈,以上是《意見》所顯示的部分內容。 《意見》表示,北京市以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為主,配售共有產權住房、發放人才租房補貼為輔,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給予住房支持。
《意見》提出,面向人才供應的公共租賃住房,原則上由屬地區人民政府或園區管理機構組織建設籌集和分配管理,祗租不售、循環使用。 人才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具備三個條件:在北京市無房,或有住房但距離工作單位超過一定距離;北京市、市屬轄區或園區需要的人才;在市屬轄區認定的單位就業或簽約達到一定年限,各區認定的行業或單位應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
在共有產權住房方面,要面向符合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申請條件,且符合就業等要求的人才家庭配售,實行內部封閉管理,循環使用。 申請共有產權住房的人才家庭應具備兩個條件:符合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申請條件;在市屬轄區認定的單位就業或簽約達到一定年限,各區認定的行業或單位應符合首都城市戰略定位。
《意見》提出了「以區為主、全市統籌」的人才住房原則,在分配共有產權房方面,各區可通過搖號或會同區人才主管部門,根據申購家庭情況打分確定選房順序,可結合人才的急需程度、創新能力、影響力、發展潛力以及對所在行業領域的作用和貢獻、在京服務年限等因素綜合打分排隊確定。 2017年至2021年,北京市將新供應各類政策性住房150萬套以上,其中共有產權住房25萬套、租賃住房50萬套,以滿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已有共有產權住房項目50個、房源5萬套,已申購項目13個、1.2萬套。
2017年北京市政府批准的39個集體土地租賃住房項目,建築規模約321萬平方米,今年下半年將陸續開工建設,優先滿足項目周邊就業人群、公租房備案家庭及城市運行服務保障人員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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