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聯合國國際法院(ICJ)作出裁決,出於人道主義,要求美國減輕對伊朗的部分制裁。這項裁決遭到特朗普政府的強烈反對。 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當日宣佈將解除1955年與伊朗簽署的協議。這兩件事關係如何?為什麼美國要在聯合國國際法庭裁決後,退出1955年與伊朗簽署的友好協議? 國際法院是正式稱呼,很多人也將之稱為海牙國際法庭(ICJ)。 今年5月,不顧全世界的反對,特朗普政府退出伊朗核協議,並對伊朗進行全面經濟制裁。而且,美國還威脅其他國家,如果繼續進口伊朗石油,也會遭到美國的制裁。 伊朗自然不會坐以待斃。作為反擊的一環,伊朗政府隨後就將美國告上國際法院,指責美國違背條約,是在「扼殺」伊朗經濟。伊朗搬出的,是美國和伊朗1955年簽訂的《經濟關係和領事權利友好條約》,這份條約由當時統治伊朗的巴列維政權與美方簽訂;1979年伊斯蘭革命後,巴列維政權被推翻,美國和伊朗斷交,但條約卻並沒有被正式廢棄。 伊朗指控美國,所謂恢復制裁「沒有道理」,因為伊朗一直遵守伊核協議,是美國沒有履行國際契約。 國際法院受理了伊朗的訴訟,並在8月底舉行了為期4天的聽證會,最終在10月3日作出了判決。 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系統重要組成一部分,15名法官和安理會理事國分配模式一樣,五個常任理事國各只有一個法官。 考慮到歐盟強烈反對美國撕毀伊朗核協議,也就是說,在最終裁決中,美國只有一票可以確保。 肯定有人要問,當年南海仲裁,是不是也是這個機構? 完全不是。 國際法院,英文是ICJ,是聯合國的組成部分,有司法管轄權。它也不是另一個人們常聽說的海牙國際刑事法庭(ICC),後者是根據2002年開始生效的《羅馬國際刑事法院規約》成立的。 南海相關的是國際仲裁法庭,英文是PCA,是1899年建立的常設仲裁機構,仲裁對像還必須是自願參與。 當年美國總統奧巴馬也搞錯了,他公開要求中國「應遵守聯合國的仲裁」,但卻讓法律界笑掉了大牙。弄得聯合國不得不公開澄清,這個仲裁機構與聯合國無關。 當年的南海仲裁案,一個中國明確表態不參與的仲裁,美國政治人物紛紛要求中國要遵守。現在的國際法院,真正判決了,而且確實有司法管轄權。所以美國也急了,趕緊退出當年與伊朗簽訂的有關條約,雖然時間有點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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