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報導)新北阮姓男子6年前與一名單親媽媽交往,期間多次猥褻或指侵她的7歲女兒,遭檢方起訴後潛逃,直到今年才落網。新北地院昨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等罪,重判他9年6月徒刑。離譜的是,法院審理時,被害女童的母親竟被發現仍與阮男交往。
阮男(48歲)2011年與單親媽媽交往,同年6月間,阮男到女友中和租屋處,趁女友7歲女兒獨自在家,用手指性侵致對方下體流血;7月阮男又趁帶女友一家至日月潭,在民宿內猥褻女童。檢方還發現,隔年2月,阮男再藉機強脫女童褲子指侵得逞,當晚經女童告訴母親後,才由母親帶她向警局報警。
新北地院認為,阮男僅為滿足私慾,罔顧人倫,予以重判。不過,即便發生性侵事件,在法院審理期間,女童的母親卻仍未與阮男斷絕交往,她供稱因心太軟才分不了手;而阮男則說「對不起」,要女友給他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