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台鐵普悠瑪號21日下午4時50分於新馬站以140公里高速過彎翻覆出軌,超速65公里,造成18人死亡、190人受傷,宜蘭地方法院今表示,司機向檢方供稱「列車到了瑞芳車子發生異常,因為車子動力系統有問題,到大溪附近關掉ATP,是『經過調度員同意』的,到新馬站時車子突然加速,才導致翻車。」坦承他關閉ATP。不過也有知情人士表示,調度員否認同意駕駛關閉,,也未接獲ATP故障通報。台鐵則表示,該案已進入調查程序,不便發言。
根據台鐵內部事故通報,6432次普悠瑪號21日下午3時57分在雙溪站就發現故障,因主風泵壓力不足導致動力被切斷,導致動力不足,列車行駛至龜山站延誤14分鐘,接著下午4時34分持續出問題,列車抵達宜蘭站延誤14分鐘到,經檢修無法修復,加上普悠瑪號仍可行駛,列車規劃開至花蓮站更換編組,未料列車未開至花蓮站,就在新馬站出軌。
根據宜蘭地方法院今指出,尤姓司機坦承確實有關掉ATP,但卻是「經過調度員同意」的,因列車動力問題,行至大溪附近,他就將ATP關閉,明知關閉ATP須於下一站停靠站在行打開,但因一直與調度員通話,而未將再ATP打開,且該列車自瑞芳站開始已出現動力異常,車上刻度與儀表板及實際車速均不符,因此未再查看車速儀表,他平時即有觀速訓練,因此逕拉刻度控制車速,新馬站月台彎道速限80公里,他將刻度拉至82到83公里,但根據檢方檢視車速表可知事故前4分鐘時速已達120公里,出軌前2分鐘時速更高達140公里,之後隨即出軌。
根據多名不具名知情人士表示,根據訪談,台鐵調度員否認同意駕駛關閉,也未接獲ATP故障通報,駕駛是在調度員不知情下關閉ATP,但根據規定,ATP僅能在故障情況下才能通報並關閉,不得自行關閉;另台鐵平常對駕駛員都有訓練,包括遮蔽儀表板觀測速度等訓練,也會有競賽,司機員即便未看儀表板也能大概知道時速約多少,超速時速落差之大,令人難以理解,至於該列普悠瑪號儀表板時速表是否有故障仍待調查。
知情人士表示,因主風泵壓力不足導致動力受影響,列車僅會減速,不可能超速,能開到140公里顯示當時狀態主風泵是正常的。
台鐵則表示,該案已由行政院成立調查小組,且進入調查和司法程序,台鐵不便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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