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十三日電)虛擬貨幣爭議不斷,金管會、央行各表立場。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首度表示,將針對虛擬貨幣,區分「發行面」和「交易面」兩大面向管理,這是金管會首度將虛擬貨幣納管。央行總裁楊金龍則強調,比特幣等虛擬通貨並非貨幣,沒有內涵價值,「是具高度投機性的虛擬商品」。
目前市面上流通量最大的加密貨幣,就是比特幣(Bitcoin),不過比特幣價格波動大,今年各國政府嚴加管制,日本交易所Coincheck爆發史上最大加密貨幣竊案、美國推遲比特幣ETF上市等一連串負面利空消息,使投資人對加密貨幣前景大失信心,比特幣價位跌個不停。截至昨天為止,比特幣在亞洲盤上漲0.9%至6441.93美元(約19.9萬元台幣)。
規範明年6月出爐
針對發行面部分,將針對涉及有價證券性質的ICO發行(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代幣發行)研議相關規範,例如擬定發行人資格、發行辦法等。顧立雄承諾,最快相關規範,將在明年6月底前出爐。
所謂ICO,是指發行者透過發行數位權益、數位資產或數位虛擬貨幣等「虛擬通貨」,銷售給投資人的募資行為,這個概念來自證券市場的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s,首次公開招股)。
另外是交易面部分,金管會將針對虛擬貨幣的交易平台,納入防制洗錢管理。也就是說,未來金管會管理虛擬貨幣,一是ICO的發行,二是交易平台的防洗錢,對銀行來說,主要將是未來銀行業者如何和交易平台合作,做好防洗錢。
目前已有兩家平台業者,包括Bitoex、Maicoin和銀行業者合作,前者是和玉山銀,後者則是和凱基銀,金管會要求全部都需要實名制。
立委曾銘宗昨財委會上詢問,台灣針對ICO亟待進行法律上的定位,「ICO到底算不算有價證券?」許多虛擬通貨或ICO發行,若以虛偽不實技術,有可能以不合理的高報酬吸引投資人參與,可能涉及詐欺或違法。
顧立雄說,ICO是否算有價證券,至少要符合兩項特徵,一是投資性,二是流通性,符合者就有可能是屬於有價證券的性質,就必須由金管會納管。
他說,ICO發行規範,就如同IPO的概念很像,有發行人和業者,發行人就是公司、業者是指輔導涉及有價證券性質ICO的發行,例如ICO的承銷、經紀和投顧。
其次,則是虛擬通貨的平台業者,未來將考量採取「登錄方式」的低度管理做控管,例如Bitoex、Maicoin這類的平台業者,就須向政府登錄,否則就是不合法。
顧立雄說,只要行政院指定金管會,作為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防制洗錢主管機關後,3個月內就可以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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