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明年部分縣市最低生活費(貧窮線)將有所調整。六都中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高雄市都將調高,調幅介於1.22%至6.47%;其中,台北市最低生活費(低收入戶標準)調高為1萬6580元,中低收入戶標準也因此調高至2萬4870元,代表設籍在台北市家庭總收入分配到全家人口,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此數,就屬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司長李美珍表示,這次調高是依《社會救助法》規定,參照主計總處公布各地區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累積變動達5%才會調整。
這次貧窮線調整,台北市由1萬6157元調高至1萬6580元,調幅2.62%,也是連續4年調漲;新北市由1萬4385元調高至1萬4666元,漲幅1.95%,是連續3年調高。桃園市由1萬3692元調高至1萬4578元,漲幅6.47%,是3年來首次調漲;高雄市由1萬2941元調高至1萬3099元,漲幅1.22%。
因應最低生活費調高,中低收入戶標準也隨之上修,台北市調整為2萬4870元,新北市調高為2萬1999元,桃園市為2萬1867元,高雄市為1萬9649元。
台灣省、台中市、台南市與福建省明年最低生活費則維持不變,分別是1萬2388元、1萬3813元、1萬2388元與1萬1135元;中低收入戶則分別為1萬8582元、2萬720元、1萬8582元與1萬6703元。
最低生活費調整後,被納入低收入戶與中低收戶的人數也會增加。申請通過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後,可獲得健保費減免、25歲以下的高中職以上子女就學補助等,低收戶更有生活扶助費;另外,中央政府與各縣市的補助,如租屋補助、自購住宅貸款、兒童營養補助等資格,也多和最低生活費標準有關,納入後可獲得補助資格或補助增發。李美珍說,最低生活費調高後,中低收、低收入戶會增加多少人,要到今年底、明年初複查結束後才會出爐。
衛福部提醒,中低收入戶與低收入戶除家庭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限制外,還有也有存款、投資與不動產的限制,若民眾有疑問,可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詢問。
依衛福部最新統計,截至今年年中,中低收入戶10萬9057戶、32萬1767人;低收入戶有14萬1441戶、30萬854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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