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空軍司令部爆發採購弊案,但涉案軍官屹立不搖,吹哨的檢舉者卻遭到調職。一名負責採購業務的空軍士官長向周刊投訴,他負責一件法律顧問案的驗收工作,因為發現得標律師有浮報費用、浪費公帑的狀況,於是向長官反應,並具名向空軍司令張哲平上將檢舉,司令親自把士官長找來懇談,也承認律師有問題,但事後卻以「人地不宜」為由,把士官長調職。士官長認為,空軍高層「不解決問題,卻解決發現問題的人」,讓他十分心寒。
行政院會通過《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也就是俗稱的「吹哨者法案」,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在記者會表示,公部門或民間企業都可能做出危害公共利益的不法行為,因此立法對揭弊者的身分保密,並保障其工作權,盼該法能建立「反貪腐」的機制。
沒想到法案推動才剛起步,空軍司令部就大開倒車、上演了一齣狠狠打臉行政院的戲碼。一名士官長因為檢舉採購案,竟然遭司令調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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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刊調查,空軍司令部在2016年12月,以「空軍國有民營暨裝備策略性商維專案法律顧問聘任」為名,對外招標,並由一名王姓律師得標至今。
阿傑解釋,這個標案比較特殊的是,司令部並非以每月固定的費用聘請得標律師當法律顧問,而是按工作時數給付。阿傑說:「此案原本是由我的長官負責驗收,直到去年11月20日,因長官出外洽公,才由我代理主驗。」
阿傑告訴周刊:「當時我就發現,律師請款的時數、金額,有浮報的狀況,雖然我當下覺得怪怪的,但因長期以來,長官都讓他過關,所以我也就先讓他通過,只是特別附註請他補齊相關文件及證明。」
後來阿傑請得標的法律事務所人員出席說明,但王姓律師卻相應不理,他越想越不對,因此上簽呈要求11月30日進行複驗,並重新判定驗收結果不合格,把原本49.2萬元的請款金額,砍到只剩10萬元左右。
空軍司令部:調職係因影響單位業務 案件法辦絕不寬貸 空軍司令部回應內容如下:
一、本案當事人遭調職乙情,經查證為當事人與業務主管間,因長期溝通不良,且當事人經常堅持己見,肇致單位同仁間工作情緒深受影響,士氣低落,本部為使業務推展順遂,先後檢討單位業務主管及當事人均調離原職務,以利提振工作效率。是以,本案當事人之調職與渠檢舉之法律顧問案涉弊毫無關聯性,特此澄清。
二、另本案當事人所檢舉之法律顧問涉弊乙情,當事人王律師並非軍法官出身,全案已移送司法機關偵辦,後續經檢調偵辦如有任何人員涉及不法,本部將依法嚴懲,決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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