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讓阿傑受到這種不公平待遇的源頭,是一件法律顧問標案。王姓律師事後竟打電話給阿傑嗆聲:「我認識你們很多長官,從來沒被判過不合格。」後來阿傑才知道,這名律師原來是軍法官退役,國防部許多高階軍官遇到他,還得尊稱他一聲「學長」,當時王還擔任國防部軍法官委員,也是「國軍權益保障委員會」的委員之一,難怪如此囂張。
但令阿傑不解的是,因洪仲丘案影響,軍事法院的人員都已併入各單位的法務組,相關案件其實只要諮詢這些軍法官就可以了,為何還要開標,從外面找律師當法律顧問?更何況,根據他過往的採購經驗,找律師寫個法律意見書,頂多1、2萬元就可搞定,為何王律師動輒要求20萬到40萬元?
阿傑直言:「軍方要打官司、找律師,一個審級也才6萬到8萬元,甚至還有一個月2萬元吃到飽的法律顧問。以這個案子來說,算王律師一小時3000元,其實還算合理,但我回頭查之前的資料才發現,他用浮報時數的方式,提高請款金額,跟他寫出來的東西根本不成比例,這錢當然不能付啊! 」
向司令告狀 無奈正義不敵官官相護
不過,更離譜的還在後頭。當阿傑向所屬的單位主管反映這個情況時,主管竟然告訴他:「這個律師不是廠商,是朋友,你別把案子越弄越複雜,律師的智慧財產權是無價的,他怎麼報,我們就怎麼給,別去做無謂的刪減動作。」
阿傑認為此案疑點重重,於是具名向空軍司令張哲平上將舉發,並在單位主管及法務人員陪同下,親自向司令報告。當時張哲平說:「…律師確實有些地方有問題,我看也有問題…國防部竟還聘他當軍法官委員…我堅決認為這個人不適任。」張甚至直接致電國防部詢問,得到王已辭去委員一職的答案。
提到此標案時,張哲平則詢問:「我們可以不讓他標嗎?如果他報來請款,金額被刪那麼多,也不做適法的處理,摸摸鼻子就結案,講一堆不應該講的話,我們可以用這理由告他違約。」
張哲平更對現場人員耳提面命說:「我一直講說契約的問題,把契約拿出來看一看,你報什麼東西,要附什麼佐證證明,寫得清不清楚,你報什麼東西,沒有佐證證明,你報超過多少金額,要罰、要停權,把這寫到契約書裡,用契約規範他。」最後張甚至還稱讚阿傑:「空軍如果沒有你這樣的人,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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