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林榮基來台灣後,不少媒體採訪他,紛紛用了「逃亡」這個詞。但他一開始曾表示,他只是「離開」香港,不是逃亡到台灣。
然而,畢竟是沒打算回香港了。此次來台,他於法有據,但簽證上的日期,只到5月14日。沒有居留證的人,連想在銀行辦個帳戶都無法,他只能把現金帶在身上。
問他,有打算尋求政治庇護嗎?他說:「不想麻煩台灣政府。」所以簽證到期,還是得回去?他又說:「我想不回去啊,問題是台灣政府讓我留下不留下啊?他不讓我留,我怎麼辦呢?」
怎麼辦呢?台灣人權促進會的祕書長邱依翎表示,並未收到林榮基尋求協助的訊息,但其實已有律師願意幫忙打官司。
在此之前,台灣人權促進會就曾接觸過因「魚蛋革命」被香港以暴動罪通緝的李倩怡。她於2017年1月來到台灣,旅遊簽證到期前,決定逃亡,消息傳回香港後,便再聯絡不上,成為邱依翎說的「黑戶」,而台灣移民署也證實她並未出境。
類似的狀況,也許就要發生在林榮基身上。邱依翎表示,最大的原因就在於台灣雖然有以「國內法」,補充不被國際承認的「人權兩公約」,但沒有所謂的「難民法」,最後還是只能以個案方式,協助因政治迫害等原因選擇待在台灣的人。
如果有「難民法」,就可以依法提出申請,只要能證明自己的難民身分,就可以得到庇護。邱依翎:「以林榮基的狀況,難民身分是很容易被證實的。」但因為「難民法」換不到選票,就難獲立委重視,三度提出草案,甚至在2016年通過、出了內政委員會,但進度始終停留在「另定期審查」。
但沒有「難民法」,也不代表就無法協助像林榮基這樣的人。只是,「是否有個風險,是現身了、打官司了,最後輸掉,結果反而連『成為黑戶』的機會都沒有?」邱依鈴說:「不能排除這樣的可能性。」以李倩怡的例子來看,如果簽證即將逾期時,卻還無法得到政府庇護的允諾,「你們會叫她快跑嗎?跑到官方找不到的地方?」我問,同時覺得,這實在是很消極的做法。
答案當然也是不會。但無法否認,那幾乎就是最後的辦法了。我又想起了林榮基最後對著我們鏡頭自我介紹時,說到的一段話:「現在有一些台灣人很喜歡、很想中國大陸過來管理你們,等於是統治你們,我希望台灣人去關注這個問題。你先想一想我現在這個遭遇,為什麼我要流亡過來台灣?就是說明,給大陸人管的香港,等於是連一個賣書的人都要逃亡…」
沒錯,最後,他還是用了「逃亡」這兩個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