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報導)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歷經多次跨黨協商,本月10日三讀通過,率全國之先,成為針對保育類動物創設自治條例的縣市,該條例27日奉縣長徐耀昌核定正式上路,苗栗邁入保育兼顧開發的施政期,對地方發展或石虎生存有重大影響。
苗栗是全國第1個立法通過保護單一物種的縣市政府,徐耀昌感謝苗栗縣議會支持同意條例通過,強調條例對人民只有獎勵,不會有限制,期許縣民一起包容、愛護瀕危野生動物,成為全國標竿,他表示,縣府將盡速訂定獎勵補助辦法及成立石虎保育推動小組,積極為石虎及地方進步努力。
自治條例規定,未來縣府施做公共工程,面積達1公頃、道路達1000公尺以上,都要徵詢專家學者意見,由專家學者建議是否採行環境友善工法,以保護石虎可能出沒地區免遭開發破壞棲地環境。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曾2度送交大會遭退回,這次會期藍綠陣營議員各自連署提案,除議會改革連線聯合民進黨提出外,國民黨團也提出「管人不管地」版本。議會審查小組將2版本合併討論,歷經3小時協商取得共識,順利送議會審議。
農業處表示,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的精神是由公部門「當模範、帶頭做」,私人要進行土地開發利用,仍依照現行相關法令規範,權益不會因石虎條例而受損,反而給予願意跟進者更多鼓勵;目前正在進行石虎族群數量調查,搭配友善生態給付,創造多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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