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版比照公務員 年資滿6年就有21天特休
(台北報導)民進黨團版勞工特休假方案昨天出爐!為照顧初入職場之年輕人,工作年滿6個月的勞工,即可獲得3天特休假;且勞工在任職前5年的特休假,將較公務員多出7天。
林全便當會 拍板定案
行政院長林全昨天與民進黨團舉行便當會,拍板特休假方案。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會後表示,政府希望年輕勞工特休都能「看得到、吃得到」,目前730多萬勞工投保資料統計,年資5年以下的資淺勞工約391萬人,占整體勞工的44%。資淺勞工特休假前5年都優於公務員,過程有優有劣,但整體比公務員好些。
依照現行規定,勞工年資滿1年有7天特休,滿3年增為10天,滿5年增為14天,滿10年增為15天,之後逐年增加1天,直到滿25年為30天。
另在公務員部分,則是滿1年有7天特休,滿3年、未滿5年有14天,滿6年、未滿8年則有21天,滿9年、未滿13年則有28天,14年以上特休30日。
綠營提出的特休版本,6個月以上1年未滿者,有3天;1年以上2年未滿者,7天;2年以上3年未滿者,10天,比現行多3天;3年以上5年未滿者,每年14天,比現行多4天;5年以上10年未滿者,每年15天,比現行多1天;10年以上每一年加給1天,上限加至30天為止。
民進黨特休假版本,年資滿6個月的勞工可獲3天特休,滿1年為7天,滿2年增為10天,滿3年14天。
國民黨立院黨團上午也開黨團大會,整合各藍委意見後也提出自己的修法版本,特休假部分,滿6個月給3天特休、滿一年給7天特休、滿3年給14天特休、滿6年給21天特休、滿9年給22天特休,再逐年增加到30天,幾乎比照公務員的待遇。
現行《勞基法》規定,勞工特休假年資滿1年給7天、滿3年給10天、滿5年給14天,滿10年給15天,再逐年增加到30天為止。根據「公務員請假規則」,公務員年資滿1年給7天特休、滿3年給14天特休、滿6年給21天特休、滿9年給28天特休、滿14年就可有30天特休。四個版本相較,公務員都是最先可享有最多30天的特休假。國民黨團總召廖國棟說,上午朝野還是會再協商《勞基法》,若真的要表決,國民黨就會拿出自己的版本。
特休未休完 應給工資
為確保特休假「看得到、吃得到」,草案也規定,特休假由勞工排定,但雇主基於經營的急迫需求或勞工的個人因素,得協商調整;且每年度或離職前未休完的特休假,雇主應發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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