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三十日電)香港一名男子自稱沒有固定居所,從大陸返港後向當局虛報檢疫地址,今天被法院判處入獄3個月,是港府推行防疫措施後首名違法入獄的人。
這名31歲男子月初從中國大陸經深圳灣口岸回港時,虛報接受檢疫的地址,早上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虛報資料,被判入獄3個月。
綜合媒體的報導,被告在庭上求情說,他當天離港到大陸探望朋友,回港後虛報地址,是因為在港沒有固定住所,近年一直在新界元朗街頭流連居住,虛假地址是為了避免被送往指定隔離檢疫營。
據報導,裁判官判刑時指出,被告回港後向醫護提供虛假住址,罔顧社會安全,行為自私,打擊社會共同抗疫的決心,也令醫護徒勞無功,後果堪虞。
裁判官同時指出,雖然被告對新冠肺炎的檢測結果屬陰性,沒有散播病毒能力,但病毒有潛伏期,任何人未經詳細檢測前,不能確保自己倖免。
2019冠狀病毒疾病自2月趨於嚴重後,港府訂定了一些防疫措施,包括規定大陸入境者需要接受家居隔離或到指定檢疫中心隔離14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