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報導)屏東縣墾丁是國內水上活動勝地,卻因國家公園的關係有許多限制,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修訂《墾丁國家公園海域遊憩活動方案》,新增獨木舟、立式划槳、自由潛水等項目,並開放夜潛及遊艇夜航時間至夜間10點。不過環保人士認為,執法力不足恐是考驗。
墾管處2002年訂定《墾丁國家公園海域遊憩活動發展方案》,2018年進行第3次修訂,經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審核通過後,1日公告實施,除動力機具活動維持總量管制不變外,有多項創新變革,開放幅度堪稱歷次之最。
新增項目包括獨木舟、立式划槳及自由潛水,開放後灣、萬里桐、後壁湖、南灣、船帆石海域、港口溪出海口200公尺等5處。自由潛水有別於浮潛及水肺潛水,故獨立增列。
過去因保育考量未開放夜航及夜潛,這次均開放至夜間10點,其中夜潛開放核三廠出水口、香蕉灣、萬里桐、後壁湖航道西側距岸100公尺處,但若有研究等需求,夜航及夜潛均須向墾管處申請許可。
不過屏東縣環境保護聯盟認為,墾丁海域夜間違法捕魚已讓警察疲於奔命,若開放夜潛、夜航,容易合法掩護非法,若執法不嚴對保育是大考驗。
另外,過去常發生水上摩托車差點撞上戲水、衝浪遊客驚險畫面,這次訂立動力與無動力海域遊憩活動分界,無動力水上活動在離岸200公尺內,動力水上活動在離岸300公尺外,保留100公尺做為安全緩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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