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兒盟會養成公益怪獸,靠的其實是教育部「放養」。
台灣公益責信協會理事長余孟勳說,目前公益團體分散在衛福部、教育部及內政部三個單位,但只有教育部可以讓基金會每年提撥年度收入的20%當作準備金,也讓各基金會懂得去挑選對自己最有利的單位立案登記。
政府對公益團體規範是「一國三制」,衛福部監管社團,每3年一次大評鑑,對年度為執行的計畫要說明原因;內政部要求社團盈餘不逾20%;教育部則是唯一同意民間團體可提列20%準備金,也未定期評鑑。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對此回應,教育部是以獎勵取代評鑑,每年會同會計師查帳,因教育部管720個團體,財務有狀況才可能每年稽核,其餘多是5、6年查核一次,未來也不會調整。 黃月麗更坦言,社團會有辦大型活動或不動產購置規劃,因業務需要,才會同意一定收入比例提撥作為準備金,兒盟結餘跟提列準備金都是符合財政部稅法及教育部相關規定。 兒盟執行長白麗芳解釋,因承諾照顧921震災134位孩童到長大,須要有準備金因應,資產現有三分之一都是向法院登記的基金,運用在偏鄉兒童關懷服務,非必要時不會貿然動支。 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批評,兒盟雖沒違法,卻有專業倫理問題,兒盟既然說是服務弱勢,為何不開大門走大路,改登記到內政部,一直留在文教基金會?因兩者相較,內政部對社福團體每年盈餘要求較嚴謹。 葉大華說,兒盟最大問題是組織越來越大,卻沒有發揮更大功能,有難度的議題不做,而重複在社會上已有很多資源投入的兒虐等議題募款,且行銷和募款人力比例相較其他社團要多,一直強化行銷包裝爭取民眾更多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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