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十一日電)5月20日,曾擔任電視劇《紅高粱》《獵狐》編劇的著名作家、編劇,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趙冬苓發佈了一篇名為《關於建立污點藝人使用和懲誡機制的建議案》的長文。她在文中建議,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責成由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制定污點藝人使用管理和懲誡制度。
趙冬苓表示,制度的建立旨在更好地管理和約束藝人隊伍,有理有據地懲誡污點藝人,管控由污點藝人出現的市場風險,促進影視市場的健康發展。
對此,她提出五條建議:建立專門的對污點藝人行為性質、不良影響進行評判的專業委員會;根據污點藝人不良行為的性質和對社會造成的不良影響分級懲誡;根據污點藝人的行為性質的不同,在禁入期內組織污點藝人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建立正規的申訴渠道;對事先不知情而導致有污點藝人參演的作品,可以在負面新聞被曝光後有半年至一年的冷卻期然後允許其發行播出。
趙冬苓認為:因使用了兩個污點藝人,使一家大型上市公司花費巨資拍攝的影視劇無法播出,從而導致公司連續兩年虧損,不得不轉讓股份,由他人入局。嚴酷的現實說明,因為對污點藝人使用、管理以及對不慎使用了污點藝人而作品受牽累的現象沒有規範管理、缺乏制度性的措施,會帶來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造成企業陷入困境甚至破產倒閉,對影視產業的發展極為不利。
國家廣電總局有責任有義務對污點藝人的管理、懲誡以及使無辜受累的作品能以適當的方式解困制定相關規定和措施,以避免唐德的悲劇重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