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十二日電)彰銀董監改選6月開戰,泛公股與台新金兩大陣營進入短兵相接,爭相徵求委託書,驚傳付給代徵委託書業者的「勞務費」已由一般每張5元飆漲至130~160元,是行規的32倍。金管會官員昨重申,一旦被查獲價購委託書,不僅代理的表決權不計入,最重將處以480萬元罰鍰。
每張5元漲至160元
依一般行規,公司委託券商或民間通路徵求委託書時,公司會付給委託書業者每張5元的「勞務費」;但因彰銀改選戰,兩派(公股、台新金)競爭激烈,市場傳出這筆「勞務費」竟飆漲到130~160元,是行規的32倍。
委託書業者指出,「勞務費」就是公司給幫忙收委託書業務員的走路工,「若給得愈高、業務員就會愈用力幫忙收」,一般經營權之戰都會出現「勞務費飆漲」現象。
據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台新金陣營徵求委託書「收的非常兇」,比3年前要積極,『勞務費』給得比3年前還多,顯示台新金在委託書戰上簡直使出洪荒之力。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指出,依現行規定,不能用買或其他利益取得委託書,金管會將督導集保做查核。 她澄清,因委託書業者須提供徵求事務場所、人力、郵電廣告費、文宣等支出,因此會跟徵求人(公司)收一筆「勞務費」,這是私人間勞務契約關係,實務上會由雙方協議來擬定,但這費用並非是轉交給股東來取得委託書,這兩者並無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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