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二十八日電)振興券上路在即,卻排除在電商產業等重要消費管道使用,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昨呼籲對政府對線上平台應一視同仁,排除電商是阻礙數位發展、違反防疫原則的錯誤政策,辜負振興經濟美意。
網路消費歧視待遇
TiEA 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理事長陳建弘表示,政府不應在積極促進產業數位轉型的同時,排除扮演電商這樣的重要角色。尤其政府在疫情嚴峻的防疫期間,為降低產業衝擊,積極補助協助商家網路化,到了振興階段,卻反過頭來排除電商消費,是自相矛盾的作法。 TiEA理事生活市集創辦人郭書齊也表示,3000元振興券應適用在所有網路上的花費,不要對網路消費有歧視待遇,並建議使用上應以設籍台灣本土的產業為主。台灣大哥大總經理林之晨則提出,納稅人用自己的1000元取得3000元振興券,應該讓納稅人自行決定花在哪裡,不該有過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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