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佳琪/洛杉磯報導)洛縣週一繼續執行宵禁,從6月1日晚上5時持續到6月2日上午6時,往返工作的通勤者、媒體、遊民則不受宵禁限制,其餘違反者可能面臨至高1000美元的處罰金和逮捕。
洛縣政府表示,鑑於近來暴亂對人身和財產所造成的傷害和威脅,外加暴亂行為通常在黑夜的掩護下發生,而在夜間較難保護民眾的安全,因此政府下達宵禁指令。
在宵禁的時間範圍內,居民應當待在家中,遠離公共街道和場所,治安官、消防員、國民警衛隊、往返工作的通勤者、媒體、遊民、緊急求醫的民眾則不受宵禁限制。
每個城市的宵禁啟動時間有所不同,最早開始宵禁的是比弗利山莊市全市和長灘市的商業區,於下午1時開始執行,聖塔蒙妮卡市從下午1時30分進入宵禁,這三個城市的商業區日前都遭到了暴力洗劫。
此次洛縣的宵禁指令是在比弗利山莊、洛杉磯市、聖塔蒙妮卡等城市發生商家洗劫行動後下達。
此次暴力洗劫事件是由遊行示威演化而來,最初示威的目的是為了替遭到暴力執法致死的黑人男子George Floyd伸張正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