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二十五日電)6月26號是第33個「國際禁毒日」,每年這個時候,江蘇各級法院都會進行毒品犯罪案件的集中宣判,今年也不例外。 6月24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視頻開庭的方式,對5起毒品案件中的20名被告人集中宣判,其中1人被判死刑,5人被判死緩,5人被判無期徒刑。其中一起案件的被告人彭某,為了收購、販賣毒品,竟把自己的妻子交到雲南毒品交易的上家手中做人質。
利用未成年人運毒 被告人被判死刑
被告人李貴仙,經查,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間,李貴仙通過他人尋找毒品交易下家,並安排他人從雲南、貴州等地運輸毒品至南京。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李貴仙曾安排三名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運輸毒品,情節尤其惡劣。經查,李貴仙參與販賣、運輸毒品海洛因的數量近5000克。 6月24日,法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李桂仙死刑。其他參與李貴仙販賣運輸毒品案的被告人,有4人被判死緩,2人被判無期,1人被判15年有期徒刑。
為購毒把妻子作「人質」 被告人彭昆被判死緩
南京中院判決的另一起毒品案件中,被告人彭昆為收購、販賣毒品,甚至把自己的妻子交到雲南毒品交易的上家手中做人質。 2019年7月24日,交易上家在控制了被告人彭昆的妻子後,將毒品通過快遞從雲南發往江蘇鎮江丹陽一批發超市。7月28日,彭昆來取貨時被民警當場抓獲。民警從快遞包裹中查獲72小包甲基苯丙胺,淨重1990.14克。 6月24日,南京中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被告人彭昆死緩。
境外走私毒品境內人體藏毒 7人判重刑
另外,被告人高闖等7人走私販賣運輸毒品案,是典型的跨境長途販運大宗毒品案,毒品主要來自緬甸,販運方式涵蓋飛機、鐵路、汽車等交通工具,甚至包括郵寄、人體藏毒等方式,這7人中,兩人獲刑無期徒刑,4人獲刑15年有期徒刑,1人獲刑8年有期徒刑。 南京中院稱,對毒品犯罪依法嚴懲。重點嚴懲走私、製造毒品、大宗販賣毒品等嚴重毒品犯罪,對具有武裝掩護犯罪、暴力抗拒查緝、利用未成年人犯罪等嚴重情節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職業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嚴重和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的犯罪分子,該判處重刑至死刑的,堅決依法判處。 過去五年,南京法院判決毒品犯罪分子中,被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的重刑率近18%,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0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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