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近日,淄博市檢察院辦理了一起王春婷(化名)涉嫌販賣、運輸毒品罪一案。 因為丈夫的案件要開庭自己要跨省旁聽,為了不白跑一趟,王春婷隨車攜帶了6包甲基苯丙胺(冰毒),而且為了壯膽,她還特意邀請了三位毒友陪同。 2015年6月,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獲取線索:一起販賣毒品案的被告人劉利明(化名)的妻子王春婷(化名)將在淄博市淄川區進行毒品交易。 民警通過偵查摸排,確定王春婷及三名男子駕車於2015年6月4日由老家河南省平頂山市抵達淄博市淄川區。 當日,王春婷等4人旁聽了劉利明等人販毒案庭審,庭審結束後被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抓獲,並當場從其駕駛的轎車內查獲甲基苯丙胺(冰毒)6包,共計約600克,同時在該車內發現自製冰壺一個、錫紙一包及塑料封口袋一宗。 王春婷交代:因為丈夫的案件要開庭,她於6月3日出發到淄博市淄川區參加旁聽。常言道「賊不走空」, 為了不白跑一趟,王春婷隨車攜帶了6包甲基苯丙胺(冰毒),而且為了壯膽,她還特意邀請了三位毒友陪同。 當四人駕車行至菏澤高速路服務區時,王春婷拿出了隨車攜帶的冰壺,與隨行人員在車內吸食了冰毒。 被抓後,王春婷因當時處於哺乳期,被取保候審。但是取保候審期間,王春婷潛逃,直至2019年7月19日被抓獲歸案。 經過審理,2019年12月27日淄博市中級法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王春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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