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報導)香港多名民主派人士因為參加「反送中」抗爭活動,被按上「非法集結」或「煽動他人參加非法集會」的相關罪名,先後出庭,今天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前成員周庭及前主席林朗彥因為去年6月21日港人包圍警察總部的活動而遭空出庭,周庭認罪,黃之鋒、林朗彥對相關指控不認罪,周庭的案件將等到8月5日判刑、定罪,黃之鋒及林朗彥則會在同一日預審,3人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黃之鋒、周庭、林朗彥等3人被指於去年6月21日包圍香港警察總部,被控煽惑、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進行答辯。
黃之鋒及周庭均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代表,庭上沒有讀出相關案情。主任裁判官錢禮向辯方提出,將周庭的定罪及判刑交由主審裁判官處理,辯方不反對相關建議。 黃、林及周共同面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三人於去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慤道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在無合法權限或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或繼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黃之鋒另面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指他同日在灣仔軍器廠街警察總部正門外,組織未經批准集結。 至於另一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則指黃之鋒和周庭同日在灣仔警察總部外,無合法權限或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周庭承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黃及林則否認全部控罪,預定8月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