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葉心嵐/綜合十日電)洛杉磯縣警局調查人員做出結論,指上月在棕櫚岱爾一棵樹上吊死的24歲非裔男子富勒(Robert Fuller)死因為自殺。警方經過徹底調查,並未發現任何他殺跡象,而且他過去曾有過自殺行為。
周四出爐的調查結果,與初步的自殺判定一致。富勒家人及安特洛普谷(Antelope Valley)民眾質疑警方一開始的自殺說詞,指出該地區過去歧視非裔的歷史;佛洛伊德(George Floyd)之死引起的示威衝突;一周前鄰近社區也發生另一名非裔男性哈許(Malcolm Harsch)吊死事件;富勒遺體是在棕櫚岱爾(Palmdale)市政府前的公眾廣場被發現。基於這幾點理由,他們質疑富勒遭處私刑,要求在外部機構監督下進行更完整的調查。
洛縣警長維拉紐瓦(Alex Villanueva)聽從民眾的徹底調查要求。洛縣警局隊長馬克斯(Chris Marks)公開調查結果,依據醫療記錄、家人及社工人員訪談做出結論。馬克斯指出,富勒有精神疾病及自殘的病史,曾經在出現傷害自己的症狀後,住進加州、亞利桑那州及內華達州醫院。
洛杉磯縣法醫辦公室判定富勒死因為自殺,副醫事檢查官米勒(Matthew J. Miller)在報告提到,富勒的頸部及四肢未發現「明顯傷口」,再加上「先前有自殺想法的證據存在,以及心理疾病的病史」支持自殺的結論。
代表富勒家人的律師希克斯(Jamon Hicks)表示,他會在周五針對報告結果做出回應。希克斯已經針對富勒遺體進行獨立驗屍,結果尚未出爐。私人調查員也會重新追蹤富勒的足跡。
馬克斯說,富勒的家人非常合作,提供警方調查人員醫療記錄及必要資訊。他們也向醫院發出搜索令取得其他記錄。
6月10日清晨時分,一名街友經過棕櫚岱爾市政府旁廣場時,發現富勒遺體吊在樹上。警方根據繩索綑綁樹枝的方式和位置,以及沒有掙扎的跡象或防禦傷口判定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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