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立法院昨通過考試院正副院長與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案,黃榮村以65票任院長、周弘憲得65票任副院長,其餘9位試委也獲同意。考試院最早創立於1930年,我國《憲法》是全球唯一五權分立制,考試院在台灣有其獨特功能,本報為讀者整理以下考試院與考試委員的職掌與說明。
考試院是我國最高考試機關,簡稱試院;其名稱中的「考試」一詞,不僅指文官的考選,也包括有關文官人事行政的相關事務;除院本部外,考試院下轄4個中央級機關,分別是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和基金監理會。考試院於1930年正式成立,掌管我國國家考試及公務人員事務等工作。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事項包含,考試;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考試院轄下的4個二級機關執掌說明,包含考選部,主管公務人員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等各種國家考試。銓敘部,負責公務人員之銓敘、撫恤、退休及其任免、考績、級俸、升遷、褒獎等法制事項。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負責有關公務人員權利保障與訓練進修政策、法制事項,並執行各項保障業務暨規劃辦理公務人員考試筆試錄取人員訓練、升任官等及行政中立等項訓練。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負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的審議、監督及考核事項。
立法院今年1月修正通過《考試院組織法》,考試委員名額從原19人改為7人至9人,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從6年改為4年,條文也新增規定,考試委員不得赴中國大陸地區兼職,違反規定者,即喪失考試委員資格。 此外,考試院另置秘書長、副秘書長各1人,考試院的政策及有關重大事項,都需經過考試院會議討論決定。此外,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織法》規定,該總處有關考銓業務,應受考試院監督。 考試委員薪資都是比照部長級,每位試委每月約19萬元月薪,每個委員還配車、配司機;考試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的月俸加上公費,分別是32萬元、21萬元、19萬元。以現有編制人數來看,考試院人事費一年就要要2702萬元。 不過也曾有考試委員遭爆料違法兼職。2018年5月,民進黨前立委、現任總統府副秘書長李俊邑就踢爆,前試委李選,短短3年17次赴中國講課,並受聘蘇州大學和吉林大學客座教授,另外詐領國科會補助遭判緩刑的試委王亞男也到中國13次,其他被點名的還有詹中原和趙麗雲。 考試院在當時也發聲明指出,公務員不宜赴中國大陸地區兼職,考試院每年都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請所屬人員填報兼職、兼課情形,並沒有考試委員填報到中國兼職、兼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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