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國內疫情趨緩,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午宣布,指揮中心決定重啟國際醫療,從8月1起根據醫療必要性、療程延續性來做申請,醫院可以開始申請。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石崇良表示,考量醫療量能尚有餘裕,8月1日起開放接受外籍人士有條件來台就醫,申請要件上有幾項規定限制。申請資格部分,排除醫美、健康檢查等不具急迫性醫療處置,申請者除本人外,也可申請其配偶或3親等內親屬2人陪同,如有特殊狀況,必要時得增加1位居住國醫事人員或其他照護者隨行。
國際醫療來台者 指揮中心:需附3項文件
申請文件則比以往多了三項,分別為醫療保險證明、檢疫切結書、入境健康證明;保險證明文件需為醫療保險金額3萬元以上或同等財力證明、而相關檢疫都是採自費方式。
申請程序上,是由收治醫療機後向衛福部提出申請,申請醫療機後必須準備醫療計畫書、入境防疫計畫,包含住宿、交通接送和採檢等安排。
指揮中心今表示,因全球新冠疫情影響,我國自今年3月19日實施邊境管制措施,限制非本國籍人士入境,使部分國外病人無法來台而中斷治療。現考量國內疫情穩定,且醫療量能尚有餘裕,自今年8月1日起,除健康檢查、美容醫學等非急迫性醫療需求外,國際醫療病患可透過醫療機構檢具相關資料、文件提出來台就醫申請,衛福部將依醫療必要性、療程延續性及風險性等原則進行審查,協助海外人士來台接受醫療服務。
來台就醫的外籍人士 可有配偶或3親等內親屬2人陪同
指揮中心指出,有來台就醫需求的外籍人士,可申請其配偶或3親等內親屬2人陪同,必要時得增加一位居住國的醫事人員或其他照護者隨行,所需文件、資料包含:醫療保險證明、檢疫切結書、入境健康證明(登機前3日內英文版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及收治醫療機構擬定之入境防疫計畫、醫療計畫書等,由醫療機構代申請人向衛福部提出入境就醫許可申請,申請人或醫療機構於取得衛福部同意函後,可赴相關機關(構)辦理特別入境許可。
指揮中心說明,經許可入境來台就醫及其陪同者,需於旅客報到(check in)或登機時,向航空公司地勤人員出示登機前3日內英文版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並於航程期間全程配戴口罩;入境後應進行14天居家檢疫,並於檢疫期滿時配合採檢措施,檢驗結果為陰性者,始得至醫療機構接受醫療服務。
因緊急醫療入境者若罹新冠 後續醫療費用自行負擔
指揮中心表示,若有緊急醫療需求者,可由收治醫療機構直接安排入住專責病房或負壓隔離病房住院,經1次採檢結果為陰性後,接受醫療處置,於14天檢疫期間需比照COVID-19疑似個案進行照護。另申請人在台期間的檢疫費、採檢費、醫療診治費用皆為自費,收治的醫療機構並應負責協助安排其必要的檢疫及採檢措施,包含防疫旅館住所、防疫交通接送及就醫安排等。
至於新冠肺炎是否列為國際醫療緊急醫療處置項目中?石崇良說,國際醫療部分,除了不開放健康檢查、美容醫學等非急迫性醫療需求外,新冠肺炎陽性個案也不在申請入境國際醫療項目內,國際醫療患者需附上新冠肺炎陰性證明才可入境。他並補充,若國際醫療患者入境後確診新冠肺炎,後續醫療照護相關費用全數由個人自費。 國際醫療來台每年達38萬人次 以生殖醫學、癌症手術最多
國際醫療部分,陳時中補充,開放國際醫療是因對於原先在台治療、預定要在台開刀等患者有醫療責任和道義,且台灣像是骨髓移植、活體肝臟移植等都是強項,也可說這是國際醫療人道,在醫院可容納的量能下,有餘力可以接收國際醫療。完成道義和責任,展現實力。 石崇良說,以去年為例,全年國際醫療人士共38萬人次,其中8000至9000人次需要住院醫療,一個月平均有500至700人次,醫療項目占比最大為生殖醫療,人次比例高,另外還有心臟支架、骨關節、移植手術等,不同國家也有不同需求,像去年來自東協國家的國際醫療患者就占36%。他說,國際醫療就醫項目部分,以生殖醫學、癌症手術(包含微創手術)佔最多數。
指揮中心強調,在展現優質醫療服務及回饋貢獻國際的同時,我國將仍秉持邊境風險嚴管原則,針對申請入台就醫者,規劃完善防疫管理措施,降低外來人士入境後發生社區及醫院內感染的風險,持續為國人健康安全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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