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報導)遠東航空公司董事長張綱維因遠航去年底無預警停飛事件,被檢調查出,涉嫌利用多年前參與重整遠航程序掏空遠航公司資產高達35億元,還處分名下財產企圖落跑,而且還沿用機齡高達26年的老舊飛機,最後還無預警停飛,引響飛航安全,由於他始終否認掏空公司,甚至把責任推給下屬,台北地檢署今將全案偵結,依違反《民航法》、《證交法》起訴張綱維等10人,並痛批張綱維毫無悔意,建請法官重判張綱維。
偵辦遠航案的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達,從2017年開始就分案追查遠東航空弊案,起因原本是遠東航空曾向合作金庫貸款22億元,但這些錢卻未挹注到遠航,而是被張綱維挪用到自己的樺壹公司,因此檢調懷疑張綱維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防制法》、詐欺、背信等罪。 檢調這兩年清查遠東航空和張綱維的金流,發現張綱維2009年入主遠東航空之際,曾向法院聲請重整成功,讓原本負債百億的遠東航空繼續立足航空業,也讓張綱維聲名大噪,但檢調懷疑張綱維財務公私不分,涉掏空資產及財報不實。 雖然張綱維先前多次應訊都否認掏空公司,甚至將責任推給下屬,聲稱自己都不知情,但檢調根據員工的供詞等證據,懷疑張綱維是幕後操控者,加上遠東航空去年底無預警停飛,顯示張綱維和遠東航空的財務已轉不過來,張綱維今年4月間還回遠航搬現金。 檢方今偵查終結,認定張綱維涉犯《證券交易法》申報公告不實、《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詐欺得利、背信、《商業會計法》填製不實會計憑證帳冊、《民用航空法》未經核准結束營業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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