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報導)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15人被控組織、參與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警方批准的集結,案件將於今午(30日)首次在區院法官席前提訊。港媒稱,法官有可能會聽取15名被告是否認罪。
香港東網報導,黎智英涉及3案,共被控5罪,包括2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3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一旦罪成,每罪最高可處有期徒刑5年,如果最終定罪超過1項,最高可關上7年。
報導稱,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前主席楊森、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單仲偕;現任及前任議員梁耀忠、梁國雄、李卓人、吳靄儀、何秀蘭及區諾軒;「社民連」前主席吳文遠、現任主席黃浩銘、「支聯會」秘書蔡耀昌及「民陣」副召集人陳皓桓。4宗案件分別涉及去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和10月20日共4次遊行案,黎智英涉及第1至第3次的遊行案。
黎智英23日在社交平台直播時,承認現在所謂的「街頭抗爭」很困難,但將目標對準香港立法會選舉,他在直播中表示,若要「堅持抗爭」,就需要將「戰場」轉移至立法會內。東網引述香港時事評論員陳雲生對黎智英言論表示,香港一度陷入「黑暴」局面,是黎智英出錢出力搞亂香港所造成。《大公報》曾揭批,反對派企圖攻陷立法會,達到「35+」,圖謀全面否決特區政府議案,否決政府撥款,最終實現「全面攬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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