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三十日電)香港警隊國安處成立後首度出動抓人。昨日(29日)晚上近9時,香港「學生動源」前成員鍾翰林於元朗住所內,被警隊國安處人員押上一輛黑色車子帶走。據元朗區議員巫啟航引述現場調查人員說法,鍾翰林是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捕。港警國安處隨後於深夜11時召開記者會,證實以分裂國家罪及煽動分裂國家罪逮捕4名學生。律師批評,港府以言入罪逼噤聲。
香港大律師黃宇逸指,《國安法》涵蓋的範圍極廣,網路亦是法規針對的媒介,因此涵蓋網路言行是可預料,「很明顯亦都是他想防止宣揚港獨訊息的媒介」。黃指,《國安法》中其中一個犯罪行為是「煽動」,「煽動罪其實一向都不需要有實質的行為,當然你要做出一些呼籲和建議,但那些呼籲和建議是不是有實際效果,其實不是一個關事的東西」。他認為,《國安法》從立法那一刻就已經是「明刀明槍的以言入罪」,法案基於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行」都已屬違法,「以言入罪,就是以『危害國家安全入罪』,他的目的的確是這樣」,最終只希望向港人製造寒蟬效應,「而他(政府)其實現在已經做到」。
香港警方昨晚11時召開記者會,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警方晚上先後於元朗、沙田及屯門拘捕3男1女,分別涉及「組織、策劃、實施及參與分裂國家」(第20條)以及「煽動、協助、教唆及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第21條),年齡介乎16-21歲,報稱都是學生。李桂華未透露被捕人所屬組織名稱,僅指有消息及調查顯示該組織在《國安法》成立後,宣告成立一個「香港獨立」為目標的組織,包括建立「香港共和國」、「不切底線鬥爭」、「團結所有獨立派行動」,並煽動他人加入行列。李桂華強調,警方行動並無國安公署介入。
有記者問及被捕人士是否為學生動源成員?如是的話,學生動源香港分部既已解散,警方以何罪名拘捕他們?面對種種疑惑,李桂華均未正面回應,僅指為保障雙方,警方不會透露有關組織名稱,並強調警方行動並非針對組織,而是針對某人行為。另外,李桂華又指出即使有人在國外實施違反《港區國安法》行為,根據條文警方也是有權力處理調查相關案件。
據了解,臉書上有一個名為「創制獨立黨」的專頁,成立宣言明確主張香港獨立,並提到該黨由前學生動源已完成學業的成員組建創立,均置身海外,未知是否與本次拘捕行動有關。香港《蘋果》曾翻查鍾翰林本人的社群網路平台,包括臉書及推特等,近期並未有任何可能會違反國安法的留言及貼文。
巫啟航指,鍾翰林原本29日要前往警署報到,但其友人多次致電他都沒有回覆,遂於晚上8時許前往其寓所了解,抵達後赫然發現鍾翰林被困寓所內,家中有多名便衣人員搜查。 巫啟航接報到場後向便衣人員了解,其中數人出示委任證。他們搜查一輪後,便將鍾翰林上手銬,押上一輛掛有政府使用車牌的廂型車帶走。調查人員同時帶走大批證物,包括文宣、電腦等,他們指他涉嫌「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捕。據指,鍾翰林已被送往馬鞍山警署扣查。
網路流傳消息指,除鍾翰林外,學生動源前發言人何諾恆,以及同為學生動源前成員的鍾翰林女友亦於同一時間被捕,未知所犯何事。香港警方通知,晚上11時會在灣仔警總見記者交代案情,由已調任國安處的李桂華負責主持。
現年19歲的鍾翰林去年5月曾在示威中破壞中國五星旗,遭香港警方以刑事毁壞拘捕,之後獲准交保。
根據鍾翰林Instagram專頁表示,他過去數日已經被不明黑衣男子監視,由元朗一直跟蹤至旺角,即使被發現也不為所動;另外,鍾翰林亦表示接過一通不明來歷電話,對方在電話中「問是不是陳先生登記的政府中小企津貼60萬」,他質疑是港府意圖借電話拖延時間,以追蹤其IP位置。
便衣人員帶走鍾翰林的廂型車,車牌為VL6473,註冊資料顯示為「已被政府預留使用」。翻查過往報導,該車曾出現在多場拘捕行動,包括今年3月8日,油塘油麗邨盈麗樓一名女子涉及爆炸品案深夜被捕,其間該女子被5至6人制伏,曾高呼救命十多秒,而她被帶上的黑車,車牌正正是VL6473。
中國全國人大6月30日早上全票通過《港區國安法》,多個主張香港獨立的組織當天都在社交平台回應。其中「學生動源」同日下午在臉書宣佈,即日起解散香港地區全體成員,停止香港地區一切事務;組織的海外成員則將設立外國分部,接管組織一切事務,並繼續推動香港獨立,直至香港作為獨立主權國家前仍會繼續前進。鍾翰林本人則宣布辭任召集人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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